广东踏信冷链公司在全国部分城市与近百家物流公司建立了长期可靠的联运关系。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服务,在解决货物快速分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门到门配送服务。为了促进市场竞争能力、强化公司管理和提升企业形象,不断的学习前沿物流模式优化企业管理资源。多年来,公司很多员工都经过现代化物流理论与运营的培训,并且长期从事车辆调度和运输管理业务,熟悉物流市场运作规律,积累了丰富的物流操作经验。以诚信、热情、优质的工作为各大企业服务,与多家国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业绩蒸蒸日上!
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完成营业收入96929.7亿元,同比增长4.4%。农产品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管,要坚持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消费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监管为重点,以推动蔬菜、粮油、水果、畜禽、水产等主导产业标准化生产为目的。以下对农产品加工发展趋势分析。
2019年1-12月中国农产品企业商品价格指数(CGPI)总体呈缓慢上升趋势,2020年1-12月中国农产品企业商品价格指数(CGPI)总体呈缓慢下降,2020年12月,中国农产品企业商品价格指数(CGPI)100.6(上年同月=100),比上年同比下降16.5(上年同月=100)。
2019-2020年中国农产品企业商品价格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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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的稳定预期、提振信心、促进消费的保障政策会起到对冲作用,随着国内疫情缓和,企业采购和生产活动趋增,市场需求稳定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价格存在上行空间,预计2020年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比2019年小幅下降。现从七大趋势来分析农产品加工发展趋势。
(一)积极实施差别化政策
现有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政策在区域、加工行业、农产品品种、企业销售市场等方面仍未体现明显的差别性,不利于引导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向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虽明确了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但差别化政策尚未跟进出台。对此,应从地区差异出发,结合农产品加工业向中部地区集聚趋势,鼓励东部地区资本向中部流动,解决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加快中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业发展,为中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提供条件。根据农产品加工行业甚至农产品品种出台更有针对性的加工扶持政策,如制定主食加工业扶持政策、小麦加工扶持政策等。对国内农产品原料丰富、加工利用比重较低的农产品加工给予特殊支持。对以出口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出口便利,简化程序,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二)建立和优化财政投入机制
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增加财政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有效投入,明确提出财政支农资金对农产品加工业的投资比例,其中食品加工业应是农产品加工业财政扶持的主要方向。整合现有涉农项目资金,适当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根据中央部署,重点培育农产品加工业主导产业,整合国家及各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向主导产业倾斜。财政扶持资金应覆盖更多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降低竞争型财政扶持项目申报门槛。一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政策目标的项目应考虑以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承担主体,在贫困地区专门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设置广覆盖普惠型财政项目。
(三)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更新装备和工艺
着力加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技术的引进、研发、创新和示范推广,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于技术创新的其他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管理费用全额扣除。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购买更新加工技术,政府给予补助。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对企业采用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加工装备给予财政补贴或信贷支持。允许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缩短折旧年限、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条件限制,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更新加工机械装备。
(四)加快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税收政策
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加工业税收政策应明确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突出农产品加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适当拓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非国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享受初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税收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3%修改为纳税人再销售货物时的适用税率覆盖全部农产品加工企业。适度调减农产品加工企业所得税税率,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大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政府应继续着力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创新金融支持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产品加工行业特点提供手续简化、贷款周期灵活、授信额度依农产品加工淡旺季调整的贷款品种和服务,将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和推动土地使用权、存货、应收账款、仓单、仓储流通设施等多种物品抵押质押,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缺少贷款担保抵押物难题。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并提供便利。探索政府出资设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加快推进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再担保机制,缓解农产品加工企业资金短缺压力。
(六)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协会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行业协会在政府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政府应鼓励建立各类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缓解区域内农产品加工企业间无序竞争。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社团法、行业协会法的制定,解决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法律地位问题。除享受农民合作社支持政策外,建议政府对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协会给予专门财政、金融等经济援助和其他优惠政策。支持12个行业各自按产业链不同环节分别建立全国性的原材料供给协会、科技推广协会、产品销售协会、出口营销协会等,鼓励同一行业内成立行业联盟并给予财政支持。
(七)努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
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探索地方建设用地指标按一定比例采取定向划归方式提供给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将废弃和闲置的建设用地优先安排给农产品加工企业使用,简化审批手续。探索和试点小微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厂房临时用地保障机制。将农产品加工企业所需人才纳入当地人才引进计划,对加盟大学生和专业人才由财政出资提供薪酬补助,为农产品加工企业留住人才创造条件。在外资控制力较强的农产品加工行业, 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本土战略性**企业,增强国内农产品加工企业抗衡外资企业的能力。建立及时、准确、有效的加工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加大加工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力度。
总体上看,此次**疫情短期冲击较大,影响不容低估。食用类农产品加工业子行业面临较大负面影响,中药加工与制造业有望受益。疫情对大中型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影响不大,中小企业存在较大压力。基础保障低、收入波动大的农民工群体受疫情冲击影响要显著大于正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