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并购案事件的基本脉络
●2022年9月,深陷流动性危机的复星系,将其持有的南钢股份60%股权以135.8亿元对价整体出让给了沙钢。
●2022年10月14日,沙钢集团与复星方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并从10月14日起至10月17日间全额支付了80亿元诚意金。2023年3月14日双方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南钢联股权转让之有限购买权相关事宜之备忘录》。
●2023年4月2日,中信集团通过旗下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拟增资135.8亿元(与沙钢收购价一致)认购南钢55.2482%股权,并以南钢集团名义行使优先购买权。同日复星集团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此引发了多方股权争夺大战。
●2023年4月10日,沙钢将复星系起诉至江苏省人民法院,要求将协议中确定的三被告持有的南京南钢钢铁联合公司股权变更登记至沙钢名下,诉请法院判令继续履行双方股权转让协议。
●4月23日,南京钢联旗下上市公司南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其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复星产投收到《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文件,沙钢集团称复星产投未履行2022年10月14日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中将其持有的南京钢联11%股权质押给沙钢集团的义务,因此于2023年3月2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复星产投将11%股权质押给沙钢集团,并对复星产投持有的11%股权进行了冻结。
●4月28日,南钢股份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复兴产投等方面发来的《告知函》,沙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向江苏省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复星产投等继续履行《关于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向沙钢集团方面转让南京钢联60%股权。
●6月3日,南钢股份(3.470, -0.02, -0.57%)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冶钢”)、南钢集团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展情况的函》,南钢集团于5月22日向江苏省人民法院提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起诉状》,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沙钢集团诉复星产投案件中。目前南钢集团已收到法院通知,将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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