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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印发,对货车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6-11 17:31 更新时间: 2024-04-30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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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行动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持续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方案》总目标为,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显著**、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方案》分三阶段实施:2022年3月中旬前为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5月底前为排查评估阶段,2022年6月至2025年底前为全面实施阶段。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每年对全国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布每年度实施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实施工作要求。


其中,对货车通行将“根据需要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合理**应急缓堵疏堵能力。鼓励各地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


另外,“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在坡顶位置加强货车安全提示,引导货车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全文如下

 

 

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行动方案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实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了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净化了道路通行秩序。“十四五”期,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高密度公路网加速形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多样化、高强度出行需求将给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促进交通秩序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安全管理水平显著**、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联合公安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评估,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详细分析事故成因,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促进规范行车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优化公路安全通行环境的实施计划,并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点路段,组织技术力量实地勘察,实行“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在整治实施之前,设置预警、提示等临时设施,及时告知社会,降低安全风险。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工作。各地公安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情况的研判分析,梳理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从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加大公安交管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力度等方面,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实施。重点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勤联动,协同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高速公路。

 

1.精细**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护栏连接过渡。鼓励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交通安全实际,**路侧护栏、出口分流端缓冲设施的防护能力,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对建成较早的高速公路开展针对性调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及原因分析,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与现状交通运行、防护需求适应情况,特别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营期交通运行状况变化较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等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适应性不足、确需升级改造的,要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护栏改造方案。要结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分类、分批、分期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提质升级。护栏改造期间,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分流和交通组织工作,对改造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路段,必要时应开展研究论证,确保中央分隔带埋设管线及交通运行安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2.科学规范信息指引。总结推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专项工作经验成果,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根据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行状况变化情况,充分考虑驾驶人需求,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确保标志、标线等设施布设合理、信息连续完整、路径指引准确、路网信息一致,**驾驶人视认与诱导效果。(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3.加强城际重要通道疏堵保畅。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提速疏堵工程,**通行能力,降低因拥堵诱发交通事故风险。(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4.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团雾、凝冻、冬季冰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多发路段、养护作业区路段、容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重载货车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等,加强多元化的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鼓励恶劣气象监测预警及保障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5.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排查高速公路门架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补光灯眩光情况,进一步规范补光灯设置。(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根据需要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合理**应急缓堵疏堵能力。鼓励各地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1.重点**穿城镇路段。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境特点,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等导致的风险隐患。(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具备条件的路段,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推动当地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实施路宅分离,改善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条件。要深入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监督权属单位落实管养责任。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加大力度维护集市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协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2.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鼓励根据交通**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线通透;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设置;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弯专用道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采取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路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严格查处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管控效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3.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完善防护设施。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二级公路,根据对向碰撞事故数量及公路功能、交通**、设计速度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4.加强通行安全管控。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重点路段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可探索实施区间测速。**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在坡顶位置加强货车安全提示,引导货车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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