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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冷链物流电话 佛山到长沙冷冻物流专线 冷冻物流 服务至上

更新时间
2024-07-08 08:00:00
价格
420元 / 吨
冷冻温度可调控范围
-18℃—— -25℃
冷藏温度可调控范围
0℃——20℃
广东踏信冷链经营范围
广州东莞深圳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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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谢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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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品牌
踏信冷链物流
服务类型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服务(冷冻仓储, 不含危险化学品仓储);国内货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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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踏信冷链公司在全国部分城市与近百家物流公司建立了长期可靠的联运关系。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一站式服务,在解决货物快速分流的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门到门配送服务。为了促进市场竞争能力、强化公司管理和提升企业形象,不断的学习前沿物流模式优化企业管理资源。多年来,公司很多员工都经过现代化物流理论与运营的培训,并且长期从事车辆调度和运输管理业务,熟悉物流市场运作规律,积累了丰富的物流操作经验。以诚信、热情、优质的工作为各大企业服务,与多家国内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业绩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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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动供应链物流集聚发展,构建一体化产业物流体系。围绕“965”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物流服务嵌入汽车、光电子信息、服装等重点产业供应链,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打造重点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对2023年获批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鼓励优势产业、企业内部供应链向独立现代供应链企业转型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内部供应链实行“企业联盟化、联盟企业化”抱团式发展。推进物流领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对年度评定为的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城乡冷链物流水平,完善民生物流服务品质。支持冷链物流提档升级,对新购置或者改造智能化冷藏分拣设施、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标准化冷链车辆、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实际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入10%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被认定为全国五星级、四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给予补差奖励。(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在新城区和青山区新建或者依托大型农业批发市场改(扩)建冷链物流中转基地,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投入50%资金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实施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大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和充换电站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分类管控措施,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设施。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市区建设、运营财政补贴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交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聚焦物流企业引进培育,提升物流主体竞争实力。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货运代理和供应链头部企业,对新引进并达到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落户、办公用房等资金奖励补贴。(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对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全国5A级、4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升级企业,给予补差奖励。鼓励物流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3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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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区以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楼宇经济为依托,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票试点,对符合规定的实施运营主体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六、推动口岸平台开放共享,优化物流业营商环境。有序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支持港航企业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从事危化品、粮食等运输和铁路班列运输新能源汽车。积极对接全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各类物流公共信息数据共享开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中铁武汉局集团)


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开展“通关+物流”服务,在综合保税区、汉口北设立机场“城市货站”,提高口岸服务水平。规范口岸场站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不定期对机场、港口、铁路场站开展收费检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武汉海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新洲区、黄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物流领域人才培养,增强市场主体创新能力。鼓励市域内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物流相关,联合企业设立物流实训基地。推动物流领域人才纳入“武汉英才”计划培育支持专项,对入选人才给予6万元资金资助。加强物流快递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加强物流行业职业教育培训,定期开展物流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武汉物流协会,各区人民政府)


支持在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企业围绕物流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参与物流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成果按程序发布后,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申报主体不超过3个)。(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八、完善用地金融要素保障,强化物流行业基础支撑。对位于“五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冷链骨干基地布局规划范围内,或者列入市级重大项目计划管理的物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全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供应计划,做好铁路专用线等集疏运体系建设用地预留控制。对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适当降低亩均投资、税收等考核指标,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供地。支持存量土地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或者仓储用地利用率、容积率并用于仓储、分拨转运等物流设施建设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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