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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打造中部地区枢纽港,支持物流服务嵌入重点产业供应链
发布时间: 2023-08-01 15:43 更新时间: 2024-11-2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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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市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快推进武汉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现代物流体系,把交通区位优势转化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链接优势。

《措施》提出:

一、加快国家省级示范平台建设,提升物流枢纽服务能级。对列入“五型”(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入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示范物流园区(中心)的实施主体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入选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100万元。

立足产业链供应链保通保畅,加快实施联运枢纽、集疏运设施、换装转运装备、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等补短板工程。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投入,对列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实施方案的重点项目,根据年度获得国家支持资金额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年度核定投资额50%比例的补助支持。

支持武汉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和RCEP成员国等建设境外分拨集散中心、海外仓和集装箱还箱点。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公共海外仓,在国家和省级支持基础上,市级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二、加强铁水公空能力建设,拓展内畅外联物流通道。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枢纽港,持续推进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调整优化出台江海联运、近洋直航、水铁联运等新一轮集装箱航线支持政策,鼓励发展出海、联运、中转、上游等重点航运航线。

加快推进中欧班列(武汉)高质量发展,统筹推动中亚、东盟、铁海联运班列通道建设,加快完善国际铁路货运班列支持政策。

深挖铁路货运潜能,拓展快速货运“天天班”和沿江货运班列,探索发展高铁快运等服务产品。

支持武汉天河机场恢复和拓展国际、国内航线网络,协同花湖机场开展货运枢纽建设,支持其发展全货机航空业务。

发挥国际航线与口岸功能,重点发展智能制造、医疗健康、光电子信息、跨境电商等临空偏好性产业。

对新增纳入交通运输部规模以上统计范围,或者货物周转量全省***30位(或者增长量***50位)的本市公路货运企业,按照省级支持资金额度的20%予以配套奖励。落实省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降低公路运输成本。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

三、推动供应链物流集聚发展,构建一体化产业物流体系。围绕“965”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物流服务嵌入汽车、光电子信息、服装等重点产业供应链,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技术打造重点产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对2023年获批为“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鼓励优势产业、企业内部供应链向独立现代供应链企业转型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中小企业内部供应链实行“企业联盟化、联盟企业化”抱团式发展。推进物流领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对年度评定为的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

四、提升城乡冷链物流水平,完善民生物流服务品质。支持冷链物流提档升级,对新购置或者改造智能化冷藏分拣设施、单元化冷链载器具、标准化冷链车辆、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实际投入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入10%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被认定为全国五星级、四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给予补差奖励。

在新城区和青山区新建或者依托大型农业批发市场改(扩)建冷链物流中转基地,对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投入50%资金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大新能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和充换电站设施建设力度,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分类管控措施,合理设置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装卸设施。支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落实市区建设、运营财政补贴支持政策。  

五、聚焦物流企业引进培育,提升物流主体竞争实力。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货运代理和供应链头部企业,对新引进并达到我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政策规定给予200万元至4000万元落户、办公用房等资金奖励补贴。  

对新入选全国物流50强企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全国5A级、4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升级企业,给予补差奖励。鼓励物流企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3年内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市、区各承担50%。

鼓励各区以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楼宇经济为依托,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票试点,对符合规定的实施运营主体给予相应奖励。

六、推动口岸平台开放共享,优化物流业营商环境。有序放宽物流领域相关市场准入,支持港航企业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从事危化品、粮食等运输和铁路班列运输新能源汽车。积极对接全省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各类物流公共信息数据共享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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